不少网友留言曾遭遇微信注销账号。北京居民王欢(化名)向 《财经》记者称,因为工作需要,她在2021年8月使用新手机号注册了新的微信号,并用常用的微信号添加新号为好友。大约半年没有登陆的情况下,她突然发现新的微信号已经从微信好友列表中消失。她再尝试登陆新微信号时,显示手机号码未注册账号,“我也不知什么时候被注销的,我比较好奇的是,即使账号没零钱,在未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,平台就可以回收账号吗?”王欢表示。
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、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认为,微信注销极其不活跃的微信账号,从平台而言,可以避免资源浪费,但更多还是基于安全策略层面的考量,以保护更多用户的微信账号安全。
朱克力解释,安全策略分很多场景,可能比较复杂。但优先保障用户的财产不丢失,也是平台责任所在。此外,行业内很多其他企业也会有这样的“注销”政策。
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则认为,这更多是微信出于商业目的的考量,是微信在平衡企业商业利益与用户权益后做出的选择。熊定中称,用户对于自己的账户享有对应的人格权益和财产权益,但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也有正当的释放服务器压力、节省资源的权益。
熊定中分析,提供免费服务的一方,实际上是依靠用户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流量来获取利益的。 所以,他认为,厂商如果在用户协议中有明确约定,且尽到合理的提示义务后,是可以回收这部分闲置资源的。
微信最新版的《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》显示,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,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,仅获得微信帐号的使用权,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。
该协议中,还提到“用户注册或创建微信帐号或功能帐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帐号,腾讯有权回收该帐号,以免造成资源浪费,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”。
但熊定中同时认为,作为一个格式合同,充分的提示和解释义务是必要的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此类格式条款如果没有尽到提示义务,消费者可以主张它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。在熊定中看来,合理的提示是指微信必须要在显著位置对用户进行提示,也即严重减损用户利益的条款必须要单独提示,因为涉及到用户非常重要的权益,所以微信相关条款对于用户来说存在不生效的可能。
王欢表示,自己的微信账号在注销期间,并未收到短信通知等其他提醒,“微信号没有登陆,但用于注册的手机是可以接受短信提醒,而我没收到任何信息”。
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介绍了银行卡的注销情形。王蓬博表示,出于防止电信诈骗等目的,银行会不定期强制注销长期无人使用、没有余额的银行卡,但不能将银行卡与微信号两者其做简单类比,微信把是否有零钱作为注销账号的评判标准之一,有待商榷。
“微信主要是交流工具,与银行卡的性质不同,这么做,有诱导用户向微信存钱之嫌” 王蓬博说。
记者杨柳对本文亦有贡献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